黑龙江庆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黑龙江庆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9845533517联系后可到庆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各个村屯。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组织单位:庆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立柱联系电话:19845533517
地址:庆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庆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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