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6-01-31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机构职能
  • 公开指南

1、局领导分工:
林彦伟:党组成员、局长,主抓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项目对上争取、农业和农产品招商、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中草药。
武金立: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常务、综合股、乡村政策法规与畜牧兽医股。
分管单位:畜牧总站、水稻良种场、良种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姜智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种植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信息科技股、绿色食品发展工作。
分管单位:农机总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于文旭:副局长,分管农田项目与渔业渔政管理股、乡村事业促进股、“田长制”工作。
分管单位:水产总站、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2、其他党组成员分工:
刘仁夺: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工作。
王 振:党组成员,分管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刘亚珍:党组成员、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分管纪检工作。
王庆伟: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农村“三资”管理及清廉农村建设工作,协助武金立同志负责合作经济指导工作。
3、主任科员分工:
初升阳:四级调研员,协助林彦伟同志负责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张贵友: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林彦伟同志负责农村政策解答及复查复核工作。
顾云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林彦伟同志负责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和中草药工作,负责农村劳动转移工作。
范军: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协助林彦伟同志负责项目对上争取、农业和农产品招商,协助于文旭同志负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协助姜智超同志负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4、股室分工:
(1)机关党委
孙亚维: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关工委、妇联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共青团工作。
周海宁:局纪检委员,负责局纪检工作。
倪余林:负责人事相关工作。
裴佳纯:负责人事相关工作。
李琳:负责组织工作和种子公司人事工作。
(2)综合股
王宏铎:股长。
王立阳: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服务保障工作。
王 菊:负责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
朱昱锦:负责乡村振兴文秘工作。
平永成:负责信访登记和协调转办工作。
刘海龙:负责政策研究室,组织开展全县“三农”工作重要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综合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组织涉农舆情研判及协调处理工作。
张显峰:负责计划财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指导、监督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推动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刘 丽:负责会计工作。
贾爱莲:负责出纳工作,负责扶贫小额贷款工作。
刘轶祥:负责农业生产安全指导,牵头指导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时启动预案;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典型总结和向上汇报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事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乡村政策法规与畜牧兽医股
张雪松:股长,负责法规,承担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蒋永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审计监督。
张玉莉: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王 影: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我县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张艳国:负责农机证照办理与管理工作。
杨红军:负责农机证照办理与管理工作。
王国忠:负责农机证照办理与管理工作。
张海波:负责农机证照办理与管理工作。
夏勇威:负责畜牧兽医,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
(4)种植业发展股
王 旭:股长,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作业安全。负责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姜忠艳:负责农机补贴工作。
隋喜阳:负责种植业管理,落实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霍佳伟:负责中药材发展,指导全县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发展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拟订种植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种植信息监测和形势分析。承担全县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
周海宁:负责设施农业管理工作。
隋喜阳:负责种业管理,落实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及种业振兴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王旭:负责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5)农田项目与渔业渔政管理股
李树丰:股长,负责农田建设与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全县农田项目规划储备工作。负责年度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指导耕地质量管理和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王柏超: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
刘圣钦:负责渔业渔政管理,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协助畜牧兽医工作。 (6)乡村事业促进股
倪余林:股长
霍佳伟:负责乡村建设,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负责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安 岩: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县域经济有关政策的协调和实施工作。承担县域经济社会监测考核和奖励工作。
王 菊:负责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范 巍:负责发展规划,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研究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贾爱莲: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陈立明:负责帮扶和监督检查,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助中央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信息科技股
姜忠艳:股长
冯 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周海宁:负责市场与信息化,落实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