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中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及定位车应用审批;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大队、法制大队、涉案物品管理中心、调研室。
2.焦树峰(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刑事侦查工作;分管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政保大队、刑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反电诈中心、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公共关系大队、战训大队、党办、“战役办”。
3.尚满(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常务、交通安全管理、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和联系驻庆武警中队。分管办公室、交警大队、控申科、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4.纪振宁(县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委、监察室。
县公安局设7个内设机构、18个直属机构、22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文件、会议纪要、明密传电报的审核、制发;负责来文来电的处理;负责全局各种文件、卷宗的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负责局印信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安业务经费、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
2、政治处
负责全局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干警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协助县党委管理、考核、推荐县公安局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3、调研室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审核以局名义发的重要文件,编发简报、情况反映,起草领导讲话、重要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政策和规划。
4、控告申诉股
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各科所队交办、催办信访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5、监察室
负责全局行政监察工作。
6、警务督察队
负责全局各科、所、队和民警执行法律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民警;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民警违纪案件。
7、法制股
负责全局各类案件审核把关工作,对公安系统科、所、队的执法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处理,审查各单位申报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等案件;负责复议、应诉工作。
(二)直属机构
1、经济保卫大队
依法监督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内部单位敌、社情,指导协调内部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着重抓好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2、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边防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管理、统计报表工作;指导全县城乡派出所基础建设。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科牌子)
掌握敌社情,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反动会道门等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和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及“心战”破坏活动等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协助立案单位严密侦察控制。
4、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局通讯工作,提供通讯技术服务,保证通讯畅通。
内设:计算机安全监察中队、计算机案件侦察中队。
5、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接受上级情况部门各种指令;负责落实本地临时布控、抓捕工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负责及时受理、处置本地各警种报送的各类情报信息。
内设:情报信息一中队、情报信息二中队、情报信息三中队。
6、交通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公路运输车辆内和车辆停靠站、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查办(公路巡警管辖的司、乘人员之间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般的刑事案件,由交通治安警察大队查处);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单位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包括一般经济案件)的查处;协助有关单位查禁“三品”上车工作;监督、指导协助交通系统内部单位的防火工作;监督、指导、协助交通系统内部单位落实各项治保保卫措施;监督、指导、协助交通系统内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承担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办事机构职责,维护和整顿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7、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庆安镇内社会面治安巡逻工作,处理现行刑事治安案件,维护交通秩序,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承担全局的机动防爆工作。
内设:巡警一中队、巡警二中队、巡警三中队、巡警四中队、巡警五中队、综合中队。
8、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基层所队的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统计工作,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为局领导提供打击刑事犯罪的对策;负责有关情报资料的收集管理。
内设:刑警一中队、刑警二中队、刑警三中队、刑警四中队、刑警五中队、刑警六中队、刑警七中队、刑警八中队。
9、刑事科学技术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司法鉴定工作。
10、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治安法规,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跨辖区的治安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疑难案件、上访的治安案件;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
内设:治安一中队、治安二中队、治安三中队、治安四中队、综合中队。
11、经济侦查大队
负责打击经济犯罪、净化经济环境、税检案件的侦破和统计工作,掌握分析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为局领导提供信息对策,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
内设:危害税收征管侦察中队、金融诈骗案件侦察中队、侵财走私案件侦察中队。
12、禁毒大队
负责全县毒品稽查工作;负责毒品案件的侦破和信息统计工作。
内设:阵地控制中队、毒品犯罪侦察中队。
13、机关保卫室
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楼的消防、安全保卫和值班值宿工作;负责检查县政府办公楼内各部门建立的消防、保卫、安全制度及落实情况;负责协助处理群众上访的有关事宜,维护县政府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负责查处办公楼内发生的一般违法案(事)件;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发生在政府办公楼内的违法犯罪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看守所
负责对各类在押人犯的看管、投送工作,加强对人犯的教育改造,保障人犯安全,杜绝恶性事故。
15、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管理和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被拘人员安全,杜绝恶性事故。
16、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政务通报、机要和通信等工作。
17、交通警察大队(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办理、检查各种车辆证件和驾驶证件,进行交通事故和交通秩序的信息统计。
内设:办公室、宣传中队、执罚中队、车管所、城镇中队、事故中队、公路巡警一中队、公路巡警二中队、公路巡警三中队、公路巡警四中队、公路巡警五中队、公路巡警六中队、公路巡警七中队。
1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公安外事管理工作;负责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外国人和外侨管理工作。
(三)派出机构
公安局共设派出机构22个,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治安、户政及特种行业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消防管理。
城内设5个派出所:前卫派出所、众兴派出所、跃进派出所、兴安派出所、钢铁派出所。
农村设17个派出所:庆安镇派出所、久胜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欢胜派出所、丰收派出所、两利派出所、新民派出所、新胜派出所、建民派出所、巨宝山派出所、大罗镇派出所、民乐派出所、致富派出所、同乐派出所、丰田派出所、发展派出所、勤劳派出所。
机关党委办公室。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局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指导本县各部门公安机关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侦查处置。
(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害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全县公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组织监督对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监管场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全局装备建设;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指导森林公安局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庆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庆安县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指导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指导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进行管理。
(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组织监督对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公民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全县监管场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及刑事执法活动。
(十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七)指导森林公安局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公安局设3个职能室(支队)和政治部: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写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保密、统计、档案、督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大事记、史制的记载和编辑工作;负责全局接待工作和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二)综合调研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敌情、社情和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研;起草领导讲话、重要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材料。
(三)警务保障支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公安民警服装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费保障指导工作;负责基础建设工作、警用装备和涉案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
政治部(副处级)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干警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协助县(市)党委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负责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人事科
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负责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优抚;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警衔评授与管理工作及政治部日常事务。
2、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立功创模、培养典型;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目标责任制方案的制定、落实、检查考评和奖惩;负责研究制定政治工作规划,起草政治部文件、工作总结,编发政工简报信息。
3、宣传科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内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青年文明号创建等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新闻发布的组织、策划和全县公安机关新闻骨干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和全县公安文化工作指导。
4、教育训练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新警培训、民警素质培训、警衔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和各种骨干培训;指导人民警察学校教学工作。
5、辅警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辅警的招聘录用;负责统筹安排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辅警力量配置、人员调动、考核奖惩、辞退、劳动工资的管理;负责对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用人单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评定和考核;负责公安机关录用的辅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委工作机构
1、综合信访室:接待和受理党员、民警的申诉和对党组织、党员和民警的检举、控告及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的登记、接待工作并做好来访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2、案件检查室:调查处理党员、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按照规定决定或批准、改变或撤销党员、民警的党纪、政纪处分。
3、案件审理室:审理局纪检委或党委审批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审理局属各单位不服案件处理决定,提出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4、审计室:职责略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70名。
领导职数:局长1职,副局长4职;政治部主任1职(副处级);纪检委书记1职(副处级);科长17职(含政治部副主任2职,纪检委副书记1职,党办主任1职,纪检委工作机构室主任4职,警务保障支队政委1职),副科长(大队长)21 职。
qinganxianga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