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扬负责统计全面工作,分管工业、交通运输、能源、综合、核算、财务、人事统计工作。
王亚男负责常务、党建、群团、纪检工作、农业、扶贫、粮食测产、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分管办公室、计算站、信息统计、科技、法规、设计、教育、人口、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劳资、贸易、普查中心、学会工作。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制定统计系统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全局工作的行政规章、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安排;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数据调查上报。
(2)核算股(法规股)。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编辑《庆安县统计年鉴》等资料性书籍;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GDP数据质量评估。组织、协调实施国家、省、市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核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报表的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各单位统计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负责社会科技方面的统计调查和数据上报;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依法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处理重大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统计违法案件,并对统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协调实施国家、省、市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核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报表的有关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统计设计方面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综合股。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和旅游业统计调查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对外经济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的统计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县域经济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按时提供有关县域经济指标月度、季度和年报的统计数据,落实相关部门承担的县域经济监测指标的职责,对有关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搜集、整理、监测全国、全省、全市有关县(市、区)的县域经济运行动态情况,提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分析报告。
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统计局行政编制9名。
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长4名。
(四)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本规定自2019年6月28日施行。
(一)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二)贯彻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国各地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全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印刷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实现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的现代化。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了《庆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的分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统计局及其内设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得的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保密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庆安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2、涉及统计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庆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结果
4、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按照庆安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编订《庆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主要是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或将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依法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庆安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庆安县中央东大街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5-4341332
电子邮箱:fg_sh24@hlj.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