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
2、李青 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常务、安全、信访、政策法规、招商工作。
3、张丽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等业务工作。
4、果海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5、刘德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监察、职业教育、教育信息化和远程教育工作。
6、肖立伟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助学、群团、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7、傅文 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督学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督政、督教、督学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信访接待、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草拟工作;承担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捐资和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助学工作。
(二)教师工作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人事分配、调配和使用管理,以及教师补充、交流等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县教育系统评优、奖励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中小学特级教师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汉语国际交流工作。
(三)教育综合股。承担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艺体卫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小学、初高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基本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前教育、小学、初高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及图书馆和实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管理教材建设、学籍和学历认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负责全县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军训工作;统筹协调、指导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并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协调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负责民办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教育信患化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体育综合股。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拟订全县全民健身活动计划,指导和配合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贯彻执行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普通高中、初中毕业考试工作。
(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和标准化学校验收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国家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教体局编制了《庆安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庆安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信息化股负责。
办公地址:庆安县东中央大街124号
邮政编码:152400
联系电话:0455—434037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信息公开内容分类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政府公开信息划分为四大类:
1、机构职能:
(1)庆安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2)局领导分工
(3)内设机构
2、法律法规:
(1)教育法
(2)部门规章
3、行政权力: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清单
4、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公示
日常工作动态
(三)信息公开获取方式
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召开专题会议、向新闻媒体供稿、印发相关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