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芝、陈静、孙敏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领导贾金海、温兴国、刘颖、县人民法院院长高玉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元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和接受了盛鉴、王刚同志申请辞去职务的决定;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贾金海等同志的人事任免职案;审议了庆安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关于刘颖等同志的人事任免职案;审议了庆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关于乔永艳同志的人事免职案。贾金海、刘颖、何亚平分别作供职发言。
经投票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本次会议的拟任职人员均获得满票,通过了贾金海、刘颖、何亚平的任职,会议决定贾金海同志代理庆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听取测评通过了《庆安县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通过了《庆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庆安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草案)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会前进行了微学习,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