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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 庆安县人民政府
  • 庆政发〔2020〕14号
  • 2020-11-24
  • 2020-11-24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0-11-24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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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黑龙江省《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黑政规〔2019〕11号)和黑卫规划发〔2019〕59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和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我县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丛立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毕延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轶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玉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立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凤臣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向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玄士海  县税务局局长

刘海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春英  中国人民银行庆安支行行长

刘晓明  县科协主席

邓红岩  县扶贫办主任

孙  敏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孙长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安辉  县气象局局长

宋宝艳  团县委书记

李义东  县民政局局长

李志远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李瑞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树范  县统计局局长

李海峰  庆安火车站站长

肖广平  县发改局局长

张  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志伟  融媒体中心主任

运钦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玉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  静   县总工会主席

林彦伟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果海君  县文化广电和游旅局局长

邹德润  县商务局局长

王洪斌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宫忠国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原庆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淑华  县妇联主席

黄  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志涛  县财政局局长

程立平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良彦  县残联理事长

霍喜庆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毕延辉(兼)

刘轶娟

三、工作机构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副科级干部隋吉峰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龙江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工作机制

(一)定期例会制度。实行年例会制度。

(二)材料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形成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材料,形成县级汇总材料上报上级。请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健康龙江行动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报送至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严格材料报送,特殊情况,根据推进委员会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联系人:王国光,联系电话:4332956,邮箱:69480519@qq.com。

(三)督导落实制度。对推进委员会部署事项,实行督导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定期向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并提出协调解决意见。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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