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合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副主任宋汝芝、陈静、孙敏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唐旭,县人民法院院长高玉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元、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和社管委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审议了庆安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拟任职人员分别作供职发言。
经投票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本次会议的拟任职人员均获得满票通过任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听取测评通过了《关于庆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通过了《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检察机关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庆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前进行了微学习,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