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安县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20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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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公通〔2020〕1号

   
县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乡派出所、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监管部门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条件建设整体水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绥化市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公通[2020]7号)要求,庆安县公安局、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管、整体推进,坚持协同配合、共建共治,切实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校园安保工作运行质量,逐步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为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健全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多种方式,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既体现整体性和创新性,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地方差异、办学类别、师生特点,按照风险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突出解决好群众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校园安全问题。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综合素养,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庆安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庆安县公安局)
    按照师生员工1000人以上(寄宿生300人以上)、100至1000人、100人以下分为A、B、C类校园。各学校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9315-2012)和《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37300-2018)的要求,认真梳理查摆本学校三防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清单,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工作。
    1、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将安保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2020年底前,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织、设立主管安全机构及人员、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率达到100%,学校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2、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培训。2020年底前,城内中小学与幼儿园的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镇中小学(含农村教学点)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乡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所有保安员需100%持证上岗。
    3、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20年底前,城内中小学与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镇学校(含教学点)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2年底前,乡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城内和乡镇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4、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城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2020年底前,城内和乡镇中小学与城内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达标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乡镇幼儿园、教学点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达标率达到100%。已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视监控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教育部门联网。
    5、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査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校园及周边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虑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二)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责任单位:庆安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1、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机关要结合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20年底前,城内“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在农村地区广泛发动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参与周边巡逻防控,确保每所学校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
    2、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覆盖。县公安机关在推进本地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等技防建设时,要将校门及校园周边区域作为重点进行建设,全力提升对学校及周边区域的技术安全防护水平。要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或治安岗亭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粱纽带作用,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
    3、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切实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要有效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加强相关信息碰撞比对、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及时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提高防范涉校案事件能力。
    4、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排査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按《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置学生、幼儿、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
    5、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对涉及校园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査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对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提级侦办;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稳定。
    (三)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庆安县公安局)
    1、制定专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案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快速高效处置。2020年底前全县学校制定应急预案率达到100%,应急物资配备率达到100%。
    2、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使教职员工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提高其第一时间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调整优化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要加强对各类涉校园安全信的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苗头性线索,及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要建立健全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重大案件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治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庆安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庆安县公安局)
    1、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
    2、选派优秀公安民警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公安机关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要加强对法制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一批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安民警被选派到学校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五)着力提升监督指导效能(责任单位:庆安县公安局、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1、健全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指导。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者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公安、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时通报校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2、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公安、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督学要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以《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绥化市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公通[2020]7号)为依据,于2019年11月5日开始启动,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3月31日):安排部署
    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并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细则,将学校安全防范建设达标行动安排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推进实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本方案的要求,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必须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政策保障支持。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总结验收
    公安、教育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评估评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先进,梳理存在问题,将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校园安全提供根本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庆安县公安局、庆安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成立庆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 满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焦树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生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 青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丽娟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俊伟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李先锋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经保中队长
    李同林  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股长
    马秀峰  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股股长
    佟庆贵  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副股长
    成 员: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乡派出所、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中教股、初教股、职成股、法规股、财审股、民办教育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督导室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俊伟同志、教育体育局安全股股长李同林同志担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结合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中央、省级财政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板创造条件,加大对安防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学校安防建设按期、按要求达标。
    (三)强化阶段推进。要立足解决突出问题、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地校园安保工作实际情况,将实施行动计划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标准、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2022年底以前全面达标。
    (四)强化协作配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率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筹本系统资源优勢,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工作中,要加强与中小学幼儿之间的沟通衔接,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切实强化联动共治,着力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管理良性机制。
    (五)强化检查验收。各部门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今后三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将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纳入学校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县教育体育局对推进情况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县公安局将对推进情况结果作为校安全防范工作年度的考核依据。公安、教育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国安防建设优秀案例”推广展示活动。各学校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进任务落实,定期检查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推进措施。对工作进展不力、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安保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涉校恶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学校要对本校校园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情况形成年度叠加的总结报告,填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工作推进表》(附件3),于每年的12月5日前按业务对口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情况。各学校通过邮箱传到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
    联系人:李同林
    联系电话:0455-4351033
    邮箱:qajyjltl@126.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2、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工作推进表
    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
   


庆安县公安局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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