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智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李丹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财税、经管中心、民政、统计、审计、人事、乡村振兴、产业联合体
周文香 纪检书记 主管纪检工作,联系巡察办 对接县纪委监委、巡察办
邢向丽 人大副主席 协助蔡主席抓人大工作、农保农合、劳务、妇联。 对接医保局、农保局、妇联、劳务办 县人大
关 威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主管现代化大农业工作(种植业、园区建设、农业项目建设、农技推广、林业、畜牧、水利、农机),“厕所、菜园”革命,联系电业局 对接农口各部门、粮食局、农投公司、电业局
李保锐 副镇长 主管精准扶贫,土地乡建、环保工作,小城镇环境卫生、食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垃圾、能源”革命。 对接住建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工商局
刘洪涛 宣传委员 宣传、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对接宣传部各部门、网信办、广播电视台
王俊岭 党委委员 协助王书记抓信访、协助李镇长抓环境卫生工作
梁佳琦 组织委员 临时负责组织工作,协助王书记抓老龄委、老科协、老促会、关工委以及村级班子建设
平安镇各站办所名称及其职能:
平安镇财政所:负责全镇财税管理;
平安镇经管站:负责全镇农村经营管理;
平安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民生、救济等工作;
平安镇农保、农合办:负责全镇农民保险办理及合作医疗等工作;
平安镇计生办: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等工作;
平安镇城建办:负责全镇房屋建设、规划等工作;
平安镇土地办:负责全镇土地使用、规划等工作;
平安镇司法办:负责全镇民事调解等工作;
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畜牧、水利、农业、林业等工作;
平安镇文化站:负责全镇文化、广播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5-4440010
平安镇地处庆安县最东部,位于东经127.29,北纬46.56,距庆安县城15公里,全镇南北长15公里,东西长7.5公里,幅员面积97.5平方公里,耕地12.397万亩。拉林清河、安邦河、呼兰河三条河流为平安镇的绿色水稻种植提供丰富的水源,全镇河水灌溉面积达8万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65%。全镇共辖6个行政村,47个自然屯,63个村民小组,2024年末全镇户籍人口6197户,人口16539人,常住人口1102户,2832人。曾荣获全国农业产业示范强镇殊荣。
稻米产业基础良好。全镇土地种植面积12.397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1.277万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91%,绿色水稻认证面积6万亩,有机水稻认证面积2.4万亩。全镇共有米业加工企业7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宝丰、金忠、志峰),地市级龙头企业2家(高老庄、双建);规模经营主体228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4.3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31.71%。
育种创新成效显著。全镇种子繁育企业1家,黑龙江北方绿洲稻作研究所育成的龙庆稻系列品种,在全省年种植面积近450万亩。2023年新培育16种稻种,并与51户农户签订2万亩稻种协议,主要种植龙庆稻8,31,32等优质品种,收获后水稻高于市场价进行回收。
休闲旅游发展迅速。平安镇民族村是一个有78年历史的朝鲜族群众聚集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住宅区、休闲区、办公区、服务区、观光区”五位一体规划,建设家庭旅馆、主题餐厅、米酒泡菜加工厂、采摘园景观喷泉、民俗博物馆和一批文体设施,与民族科技园区相结合,形成了集餐饮、住宿、农时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休闲旅游景区。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绥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规定,平安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镇政府需要公开的事项。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镇政府各部门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
(三)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公示栏以及媒体等形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镇政府指定的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该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可以依照《条例》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对申请信息不予公开的几种情况:
1、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申请的政府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3、申请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4、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不重复答复。
5、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和邮寄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监督电话:(0455)4440010
邮政编码:152400
办公地址:庆安县平安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