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波 党委副书记 乡长: 政府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税和村级经济管理、各村实绩考核、统计、民政工作
于洪波 党委副书记 : 负责基层党建、党委日常工作、信访工作、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群团、工会、档案、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林柳 党委委员 副乡长 组织委员: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防疫),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工作、新农合、新农保、营商环境 、组织工作
孙影 副乡长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环境卫生、美丽乡村、协助乡长分管财税、村级经济管理、协助乡长抓应急管理工作。
张长勇 武装部长 :武装工作,安全防火
陈洪宇 纪委书记 :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
矫 杰: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工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统战、司法、依法行政、禁毒、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长抓小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刘立新 人大副主席 :人大工作、乡村振兴工作
肖腾鑫:副乡长 负责土地、乡建、环保、交通、协助党委副书记管理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梁铭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农村乡村财会账簿的记载、核算、分配、报表及财会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经济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案件。
农牧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全心全意帮助全乡广大农户搞好绿色食品生产和科学种田,为振兴乡经济服务。大力发展乡特色农业,重点抓好植树造林、水产养殖、农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机械化。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本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供养;农村医疗救助服务;住房、取暖、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服务;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优待资金的发放;救济救灾等公共民生、民政事务。
综合文化站: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财政所:负责农业补贴等财政工作 。
司法所:民间的纠纷调解等工作。
土地乡建:农村住建的相关工作。
计生办: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水利站:堤防、河长等工作。
扶贫办:精准扶贫等相关工作 。
安监站:域内的生产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4430010
建民乡位于庆安县城南部的中心,地处双银河西部。东北以双银河为界与新胜乡隔河相望,东南与大罗镇接壤,南与巨宝山乡巨龙村接连,西与西南与民乐镇土地毗邻。乡政府所在地位于建民村巨源泡屯,距县城12公里,庆大公里贯穿全乡南北,交通十分便利。
建民乡耕地面积17万亩,下辖建民村、建安村、建兴村、建业村、建功村和建发村六个村,59个村民组。农业人口1.9万,区域内交通非常方便。中小学、卫生院、银行、邮政、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民乡编制了《建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工作动态。建民乡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人事信息。任免公告。
5.财经信息。建民乡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建民乡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6.行政执法。建民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共服务。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新闻报纸等媒体公开。
信息公开公开机构
办公地址:庆安县建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152400
联系电话:(0455)44300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391277348@qq.com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乡政府指定的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乡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乡政府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建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建民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联系电话:(0455)4430010
邮政编码:152400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