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胜乡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乡镇概况
- 公开指南
(一)行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年度预算、国有资产、补贴性资金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庆安县欢胜乡党群服务中心(庆安县欢胜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宣传保护、旅游资源调查等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具体活动,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政策,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面向群众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志愿服务种类,创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做好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和资料留存工作;其他文明实践服务相关工作。
2.庆安县欢胜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经济发展及经济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服务性工作。
3.庆安县欢胜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4.庆安县欢胜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庆安县欢胜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5.庆安县欢胜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关工作。
6.庆安县欢胜乡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1.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年度预算、国有资产、补贴性资金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庆安县欢胜乡党群服务中心(庆安县欢胜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宣传保护、旅游资源调查等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具体活动,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政策,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面向群众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志愿服务种类,创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做好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和资料留存工作;其他文明实践服务相关工作。
2.庆安县欢胜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经济发展及经济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服务性工作。
3.庆安县欢胜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4.庆安县欢胜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庆安县欢胜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5.庆安县欢胜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关工作。
6.庆安县欢胜乡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欢胜乡位于庆安县西部,距离县城17公里,辖五个行政村,44个自然屯。土地总面积140700亩,2024年年末人口19605人,4466户,属于远郊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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