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伟 党委书记 主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
于洪山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管政府全民工作、分管财政、经管、民政、人事、统计、税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宋清军 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工作:分管扶贫攻坚、富村富民工程、乡村振兴建设、移民、环境卫生政治;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分管畜牧、林业、水利、农机、防汛、电业、大棚房清理整治、农地非农用检查验收、环境卫生整治产业联合体建设、压块站建设畜禽养殖防疫、农业信访和安全。
陈志明 党委副书记 主管党群、常务、政法、群团工作。协助书记抓产业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统战、政协工作。
王彦军 纪检书记 主管纪检工作。
杨瑞峰 纪检党委委员、副乡长 主管土地、乡建、环保工作,分管秸秆焚烧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农地非农用检查验收。
张忠波 武装部长 主管武装工作,分管森防、信访安全及消防队伍管理,分管安监站,分管企业及企业安全。
李晓志 党委委员 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分管农机化管理、中草药产业提标扩面、庭院经济推进落实、乡镇商会规范化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工作。
卢 冶 组织委员 组织、党建。
刘艳波 人大副主席 主管人大工作。分管关工委、老促会、老龄委工作
发展乡各中心、站、办、所名称及其职能:
发展乡财政所:负责全乡财税管理等工作;
发展乡经管中心:负责全镇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
发展乡民政办:负责全镇民生、救济等工作;
林业站:负责全乡造林等工作
发展乡农保、农合办:负责全乡农民保险办理及合作医疗等工作;
发展乡计生站:负责全乡计划生育等工作;
发展乡乡建办:负责全乡房屋建设、规划等工作;
发展乡土地所:负责全乡土地使用、规划等工作;
发展乡司法所:负责全乡民事调解等工作;
发展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畜牧、水利、农业、林业等工作;
发展乡文化站:负责全乡文化、广播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5-4485010
发展乡位于庆安县东北部,距庆安县城35公里。东交铁力市,南傍依吉密河、呼兰河,西临勤劳镇,北部以欧根河与同乐乡毗邻。与兴山、新立、曙光三大国有林场相临,呼兰河、依吉密河、欧根河穿境而过,幅员面积1920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26.395万亩, 其中水田189.756.4万亩,旱田7863,8亩,水旱兼营。辖六个行政村,56个自然屯,4982户,19755口人,生活着汉族、朝鲜族、满族等3个民族。全乡有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15名,其中农民党员552名。
发展乡人民政府早在1945年,属杨树庄,1958年归老七区管辖,1966年老七区解体北部划为发展乡人民政府辖区,发展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在七道岗屯,沿革至今,所辖六个行政村,分别是发达村、发展村、发富村、发明村、发祥村和发源村。
发展乡林木、水利、动植物、旅游等资源丰富,境内三个国有林场林木积蓄量大,三条河流在发展乡境内流程约300公里,黑熊、野猪、狍子、马鹿、麝鼠、飞龙等珍禽野兽近百种,盛产木耳、蘑菇、猴头、黄花菜、老蕨菜、等多种山产品,发富村欧根河北盖拦河坝、发源村依吉密河拦河坝、呼兰河李山屯拦河坝等三处大坝伟岸壮观,造型各异。
近年来,发展乡以打造富裕、生态、和谐、文化发展为目标,齐心协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展乡编制了《发展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工作动态。发展乡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人事信息。任免公告。
5.财经信息。发展乡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发展乡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6.行政执法。发展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共服务。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新闻报纸等媒体公开。
信息公开公开机构
办公地址:庆安县发展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152400
联系电话:(0455)44850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乡政府指定的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乡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乡政府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发展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发展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联系电话:(0455)4485010
邮政编码:152400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