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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庆安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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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6日我局拟对庆安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作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1、项目名称:庆安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东李老德拆迁区域(废弃砖厂道北)

3、建设单位: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广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生活垃圾日转运规模为185t,生活垃圾转运站为中型Ⅲ类转运站。占地1080m2的压缩间和设备间,压缩间内设水平压缩机2台(50t/h,一用一备,含喂料机和垃圾斗),5辆转运车,6个垃圾转运箱,4个移箱平台。项目总投资2453.49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建筑垃圾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转运站卸料大厅、压缩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全封闭设置,配套负压抽风除尘除臭一体化系统;各产臭产尘点位设置集气罩,依靠后置引风机形成梯度负压,避免臭气、粉尘无组织外逸。废气依次经水洗除尘、生物降解多级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庆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及箱体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庆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垃圾渗滤液和喷淋洗涤塔排水经过渗滤液收集池暂存后运往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绥化市绿能新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4)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废填料直接进入中转站的垃圾车进行压缩处理后运往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绥化市绿能新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洗涤塔泥沙交由市政部门处理。隔油沉淀池污泥、隔油沉淀池废油污、废矿物油分别装入相应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生活垃圾转运用房、危废贮存点、渗滤液收集池、应急事故池、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车库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渗滤液收集池周围设置围堰防止渗滤液泄漏,围堰内部地面做重点防渗,将渗滤液全部截留在围堰内,杜绝渗滤液外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围堰与地面防渗层完整衔接,无裂缝缝隙。

(7)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运输路线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禁止鸣笛,限制行驶速度。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工作,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产生影响。配套运输车辆具有良好的整体密封性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减少其沿途遗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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