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6日我局拟对黑龙江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立桦树汁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1、项目名称:黑龙江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立桦树汁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庆安县同乐镇北15公里处大青山林场北50米
3、建设单位: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立林场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晨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庆安县同乐镇北15公里处大青山林场北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生产车间、锅炉房。建设一条生产线,以外购的桦树汁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检测、过滤、灭菌、发酵、灌装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桦树汁原汁4910吨、桦树汁发酵酒45吨,桦树汁酵素45吨。项目配套建设1台4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污水处理站及防渗废水储罐。配套建设办公室、食堂、灰渣及燃料储存库房、CIP用药剂贮存库房、危险废物储存间等。项目拟投资598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0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洗瓶废水单独收集后用于地面清洗,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原汁袋及CIP清洗系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和冷凝水排入60m3防渗废水储罐,定期拉运至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处理后,经高于楼顶的烟道高空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渣、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饲料送至当地养殖场牲畜喂养。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过滤膜均由厂家回收处理。化验室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厨余、废油脂由专用容器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利用封闭容器收集,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能力的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加强职工培训,规范厂内原材料,厂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易燃物品,设置严禁烟火的标识,并配置灭火,定期检查厂区电路,防止电路老化引起火灾事故。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