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监药公字〔2026〕010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市场主体主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我局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5-4340303。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县文卫路(原庆安宾馆)。
邮编:152400。
附件:【10】药品政府公示公告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