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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安县柳河镇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通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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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0日至7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庆安县柳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柳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镇党委深刻领会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决摒弃“过关”心态,切实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契机。坚持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杜绝执行中的“打折扣”“搞变通”。

(二)压实责任链条,凝聚整改合力。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柳河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组长,镇长、专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难点问题亲自领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根源,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细化分解后共有4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3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个;巡察期间提出需边巡边改的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在集中整改期间,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班子成员整改情况汇报。

柳河镇党委书记崔立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高的标准,带头履责、主动担责,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开展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有序推进。

(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把准整改方向。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这一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通过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重要事项亲自过问,压实整改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经办人员抓推进,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不偏不虚、落地落细。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整改路径,确保按时限高质量清零销号。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强化整改实效。本着“严”“准”“实”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依据,逐字逐条梳理问题,逐项内容抓好整改,深刻反思,深挖原因,议定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了《中共庆安县柳河镇党委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三清单一台账”,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组织召开3次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形成了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截至12月23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未完成整改2个。

制定整改措施112个,其中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108个、计划集中整改期后完成4个、计划长期整改的问题0个。已完成整改措施数108个,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108个,长期整改0个。

本单位新制定制度规定9个,修改完善制度规定7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力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方面

1.深化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在学深悟透、对标对表上持续发力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更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2次。同时,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1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健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撰写研讨材料36篇;三是加强“第一议题”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对“第一议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次,推动“第一议题”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庆安县委庆发〔2025〕1号文件精神,逐条解读方案内容,结合柳河镇农业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及存在短板,研究制定了《柳河镇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的具体任务分解表》,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五是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指标分解到各村及相关站办所,镇党委书记每月听取一次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汇报;六是组织镇村干部围绕乡村振兴政策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1次,邀请农业技术专家到镇开展特色作物种植技术指导1场次,提升干部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2.狠抓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上级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召开了会议,组织集体学习《庆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村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标对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各村实际状况,建立了“三清”工作清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全覆盖。二是建立督导机制,成立了镇级整改督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开展实地核查10次;三是召开了示范村创建部署会议,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学习传达了绥化市级创建要求,落实了对新光村高英屯、新明村王久西屯的“一对一”包联责任;四是指导新光村、新明村制定了“一村一屯”具体创建方案,每月对新光村、新明村开展了1次日常巡查;五是召开会议学习了《林长制》,建立了巡林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2次巡林,把巡林记录进行了存档;六是在1个月内组织了镇林业站、村委会对新胜村刘德福屯、刘宝善屯,新宏村新发屯,新升村夏占王屯的违规林粮间作区域开展了集中清理,移除了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已经恢复正常生态;七是在30天内及时更新了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了责任信息,每个月对公示牌进行了1次检查,是否完好信息是否更新及时;八是在20天内组建了由镇级河长牵头,镇水利站、环保办、沿线村委会参与的专项清理队伍,对格木克右支河、双银河、拉林清河柳河段管理范围内的农药瓶、秧盘、垃圾等废弃物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在已无任何废弃物;九是制定了《种植者补贴“三级审核”机制》,对10个村的财务人员开展了培训;十是在20天内对镇、村两级补贴审核工作人员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并进行了1次业务考核;十一是镇纪委联合镇财政所,已将多领取的种植补贴资金全部追缴收回。目前,镇纪委正在对相关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预计2026年12月初完成线索处理。下步将持续加强对种植者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确保农户准确理解补贴申报条件、范围及流程。严格执行《种植者补贴“三级审核”机制》,即村级初审、镇级复核、县级审定,每一级审核均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实地核查,杜绝“纸上审核”。建立健全补贴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村委会公示栏对补贴申报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待镇纪委完成对相关违纪人员的查处后,及时组织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补贴申报审核工作依规依纪、精准高效(预计2026年12月初完成);十二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化收”领导小组,对新增地源面积23572.23亩,建立新增资源台账,明确清收责任人,提高了费用清收完成率;十三是组织了各村对“清化收”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提高了农户知晓率。

3.补齐生态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组建了以主管农业副镇长为组长的村容村貌整治小组,在10日内对新胜村刘德福屯、新岗村柴家屯、新泉村张景芳屯等4村6屯的积存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每周对全镇的卫生状况和破损路面进行1次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便及时解决;三是在一个月内对全镇养殖户展开了全面排查,排查出2个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同时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四是组织全镇养殖户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学习了养殖户粪污管理相关知识,并在现场进行了疑难解答;五是组建由了镇农业农村办、环保办及涉事村委会组成的专项清理队,对全镇的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在十日内全面完成了清理工作;六是在全镇10个行政村各设置了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配备了专用密封回收箱并明确由村卫生员负责管理;七是组建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清理排污口垃圾领导小组,对全镇排污口展开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有14块公示牌丢失,目前已全部补齐;八是镇清理排污口垃圾领导小组组织10个村的党员干部,对排污口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使周边环境得以恢复;九是对全镇55处小微水体展开排查,并安装了18处丢失的公示牌。公示牌上详细记录着各类信息;十是由镇级河长牵头,在15日内对全镇小微水体内的农药瓶、垃圾等丢弃物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的垃圾被转运至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理。

(二)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4.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通过全面梳理核查,财政所对2021—2024年16笔3万元以上大事大项(共87.7万元)逐笔梳理,对未上会原因,向党委提交了情况说明;二是制定了柳河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细则,将维修费、取暖费、劳务费等3万元以上支出全部纳入党委会议研究范畴,要求事项提交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未按程序提交的一律不予支出,同时每月由财政所汇总大额支出情况,向镇长报备;三是由党委牵头,联合纪检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未落实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对2023、2024、2025年工作计划年度梳理、经审核把关,在保证完整、准确的前提下,通过镇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公示,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五是起草了“三务”公开工作机制,由党建办负责收集整理公开材料,党委副书记牵头审核,纪委监督公开情况,明确对年度工作计划、大额支出、惠民政策等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群众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压实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一是向镇党委提交《关于督促村级党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建议》。在后续召开的村级述职会议中,村“两委”成员需将述廉工作列为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纪委将对述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督促新胜村、新宏村、新柳村完成监督一点通二维码的张贴工作;三是制定《柳河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实施细则》,并检查其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党员处分情况公开通报工作。镇纪委要求受处分党员所在支部及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员处分情况,并将通报材料存档以备查核,镇纪委将对通报情况进行检查;四是镇纪委整理警示教育案例材料,并发放至所有村党组织。同时,推动镇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身边事警身边人”警示教育会,由镇纪委负责案例收集和会议组织工作,确保全镇、村党员干部均能参与;五是严格遵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聘任上岗制度,选聘合适人员;六是是完善聘任制度与流程,明晰任职资格,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避免职责不清;七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1次专业培训,内容涵盖财务法规、会计准则、财务软件操作等,提升业务水平;八是镇经管站对财务人员履职情况半年检查1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聘,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九是对各村会计工作开展1次检查、进行1次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促使工作更认真细致;十是对未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登记备案,待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开放允许录入时及时补录;十一是建立反馈与整改机制,针对监督检查和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三)涉农资金及财务管理还不够严格方面

6.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严格加强财务监督管控

一是按财务制度重新规范了流程,确保资金管理符合《政府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款拨付必须以税务部门认可的合规发票为唯一核销依据,严禁收条等非合规凭证替代;二是规范资金返还审批流程。已梳理光伏收益资金返还的现有流程,要求涉及资金返还的,需额外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计划、村级民主决策记录等,经镇财政所、乡村振兴联合审核无误后,报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杜绝“村级申请即返还”的简化流程;三是强化资金使用闭环监管。已建立光伏收益资金“使用-结余-返还”全链条登记制度,定期由村级公示资金明细,镇级同步备案,确保每笔资金去向可查、用途合规;四是开展专项培训与警示教育。组织了镇财政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光伏资金管理专项培训,重点讲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政策,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违规后果;五是已对2023年柳河镇与新光村的2万元借款核销流程进行全面复盘,核实砂石发票真实性、交易关联性;六是针对乡村振兴资金制定专项管理细则,明确了借款审批、核销的具体流程,禁止用无关发票冲抵借款,确保每笔资金流向可追溯;七是组织了乡镇财政、农经等部门开展资金管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合规意识。

7.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立即成立了由镇长牵头的专项工作组,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对全镇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对与核实。厘清债权债务数据;二是制定了《柳河镇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台账动态更新,要求所有债权债务变动在业务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务处理;三是组织镇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开展债务风险培训,重点解读化债政策与财务管理规范,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召开了培训会议,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干部防范债务风险意识;五是结合乡镇实际,探索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经营性收入来源;六是严控新增债务,建立了债务审批机制,无资金保障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8.规范财务管理,全面提升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针对镇政府食堂无预算支出问题,我镇以“先清查、再规范、强监管、建长效”为核心,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从预算编制、支出管控、监督问责等方面全面整改,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对于2020年未及时入账的生物质锅炉购置款,已补充2020年购置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按会计差错更正流程调整账务,确保账实、账账、账证在年度内一致;三是明确了各类支出的原始凭证附件规定,要求支付体检费需附体检人员明细表、体检机构服务协议;支付文化经费、公用经费、纪检经费等需附合同(或事由说明)、经费申请、验收单等。组织了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全员掌握不同业务的凭证附件规范;四是严格执行“无票不付”原则,所有款项支付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票据。对2021年驻村工作队租房款无票据问题,由财务部门牵头,协同驻村工作队追溯房东开具合规票据,若无法取得,需提供租房协议、付款凭证及情况说明;五是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2021至2023年购买的复印机、办公桌、垃圾箱等办公用品进行全面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型号、购置时间、金额等信息。根据盘点结果,补充完善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将4笔共2.2万元的资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六是明确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和流程,规定凡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在购置后15个工作日内由经办部门提交购置合同、发票、验收单等资料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时登记入账;七是组织财务人员和资产经办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培训,学习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准则和管理制度,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规范采购流程

一是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柳河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批流程等内容,尤其对办公用品采购的小额采购流程进行细化,确保所有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按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问责。组织镇采购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培训,重点讲解采购流程、手续要求及违规后果,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执行力和合规意识;三是流程标准化建设。制定了《柳河镇政府采购询价与验收管理细则》,明确询价单需包含“供应商信息、报价、询价日期、询价人签字、单位公章”5项核心要素,验收单需标注“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结论、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将细则纳入镇政府财务报销前置审核流程,未符合要求的单据一律不予支付;四是开展采购业务培训。组织财务及业务经办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法规,重点学习小额采购询价、验收等关键环节操作规范,提升了经办人员合规意识,确保后续采购全流程贴合制度要求。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及民生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方面

10.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补齐民生服务短板

一是完成了对各村现有路灯养护,对损坏的路灯进行更换,制定了柳河镇10个村屯主干路亮化及绿化计划表。预计下步: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改投入。向上争取资金,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上级政府部门,积极申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造”等相关项目,争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用于路灯采购安装和绿化植被种植;村集体自筹,合理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如闲置厂房出租、集体土地流转等,增加村集体收入,将部分资金投入到街道亮化、绿化建设中。对全镇村屯主要街道亮化、绿化科学规划设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全镇村屯主要街道亮化、绿化率达到90%以上(预计2030年12月底完成);二是对全镇10个村的道路桥梁护栏进行排查,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护栏设置警示标识,及时维修破损道路桥梁护栏。

11.精准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切实提升惠民实效

一是入户核查工作全面完成,为确保核实结果精准详实,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通过与家庭成员沟通、查阅户籍资料、询问邻里情况、核查收入流水及财产登记信息等方式,全面摸清三户家庭配偶的户籍归属、实际居住状态、主要收入来源及名下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状况;二是针对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三户家庭配偶,柳河镇打破常规办事流程,启动“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社会救助系统录入工作,现已顺利将三户家庭符合条件的配偶全部纳入低保待遇社会救助系统,完成了低保待遇的正式核定与录入手续。目前,相关人员已享受相应低保救助待遇,实现了“核查完成即纳入、符合条件即保障”,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了“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三是柳河镇组织镇、村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开展低保政策专题培训,重点围绕《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讲解。另一方面,依托入户走访,详细解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低保申请流程、救助标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营造了“政策透明、群众知情、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已完成在村部、集市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并持续利用农村大喇叭播报相关政策内容,确保宣传覆盖到位;五是已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政策不知晓”人员,已组织村干部入户发放《奖扶政策告知单》,并现场讲解申报条件与流程;针对“在外务工人员”,已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推送政策要点及线上申报指引,并同步联系其亲属协助通知,确保政策传达无遗漏;六是精准开展入户核查,保障申领条件合规。镇民政部门主动牵头,联合涉及村经办人员对拟申领普惠高龄津贴的10名老人开展全覆盖入户核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逐人核实”原则,通过查阅户口簿、身份证等户籍证明材料,核对老人实际年龄与证件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核查信息真实准确。经细致核查,10名老人均户籍信息清晰、年龄达到普惠高龄津贴申领标准(年满80周岁),全部符合申领条件;七是开通绿色通道提速,高效完成信息备案。针对核查通过的10名老人,柳河镇立即启动高龄津贴办理“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镇民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精准采集老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确保录入内容无差错;同步整理通过核查的老人名单,及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完成备案手续。截至2025年10月,10名老人的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备案流程顺利办结,为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八是开展全镇专项排查,筑牢精准发放防线。以涉事村为排查起点,柳河镇迅速部署开展全镇高龄津贴专项排查行动。全面筛选全镇范围内年满80周岁的老人名单,建立初步排查台账;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按照台账名单逐户开展比对核实,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邻里求证等方式,详细核对老人实际情况与户籍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漏登、漏报符合条件人员的情况;九是镇民政部门联合涉事村经办人员,对4名去世老人的相关信息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复核。工作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通过查阅火化记录、高龄津贴发放流水台账等资料,结合与老人近亲属面对面核实、询问邻里及相关知情人员等方式,精准核实4名老人的具体死亡时间、高龄津贴实际停发时间,并逐笔核算违规多领金额。经细致复核,4名老人均存在去世后津贴未及时停发的情况,累计违规多领津贴500元。核查结果已全部录入《违规领取津贴人员台账》,明确违规事实、涉及金额,为后续追缴工作提供了精准依据;十是针对核查确认的违规领取情况,柳河镇迅速启动追缴工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4名去世老人的近亲属取得联系,详细说明违规领取的事实依据、应追缴金额及相关政策规定,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工作。经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截至2025年10月,4名去世老人违规领取的500元高龄津贴已全额追缴到位,资金已按规定退回民政局专用账户;十一是柳河镇组织镇、村两级高龄津贴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黑龙江省普惠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从源头上杜绝漏报、迟报等问题;十二是把握百姓高峰聚集时间,发放丧葬金政策宣传单;十三是在镇办事大厅设置“政策咨询岗”,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申领指南手册。三是实行一窗办理、一站办结;十四是通过村屯微信群、入户走访、村广播等形式进行了宣传,特别是对往年未参加保险农户以及受灾农户加强宣传,提高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十五是公开了农户受灾理赔信息,开展了理赔户现身说法;十六是强化农业保险惠民力度,各村均设立1名保险专员,精准开展政策宣传与服务对接。

(五)强化担当作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作风方面

12.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质效

一是完成大厅办事指示牌、窗口标志牌设置,实现“进门有指引、窗口有标识、办事有说明”,确保群众1分钟内明确办事区域与窗口,每个窗口安装统一规格的“窗口标志牌”;二是新增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使大厅可办理事项覆盖社保、医保、民政、卫健、乡建等领域,为高频办理事项窗口增设“温馨提示牌”,注明所需材料(如“办理医保报销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票据”)与办理时限,减少群众因材料不全往返跑的情况;三是明确大厅管理人员为标识维护责任人,每日上班前检查标识是否完好、内容是否准确,发现破损、模糊或信息变更的标识,24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四是按“三室一房”标准完成了功能分区改造,实现“诊断、治疗、公卫、药房”功能独立;五是卫生所完成了标识牌设置,确保各功能区、药品存放区、医疗设备区均有清晰标识;六是明确了村卫生所负责人为硬件设施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

13.锤炼务实作风,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上持续用力

一是以村为单位对全镇范围内的闲置房屋(尤其是一面青房屋、泥草房)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房屋台账;二是对4座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张贴了警示标识;三是由镇村联系产权人做通思想工作,拆除7座危房,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全镇范围内的耕地进行了排查,建立农田违建台账,确保无遗漏、无死角;五是发现违建1处,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自行拆除,此房屋当事人已自行拆除。

(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见底见效方面

14.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底见效

一是起草下发了柳河镇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镇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统筹整改后续推进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事项的跟踪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按“问题-责任-时限”三要素梳理清单,将未及时开会的原因纳入首项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定期对整改事项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滞后、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整改事项不反弹、不回潮;四是明确“主要领导牵头+专人专班负责”机制,起草下发了柳河镇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镇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统筹整改后续推进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事项的跟踪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五是对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整改现场随机进行抽查,对相关农户进行电话回访,用实际情况验证整改成效;六是下发《督办函》要求相关站办所限期整改,对到期仍不达标则约谈责任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杜绝“跟踪无果”。

15.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彻底、见底见效

一是以2021年绥化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问题为契机,结合本轮巡察发现的16笔未上会支出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了柳河镇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完成所有问题整改“清零”;二是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村“两委”主干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培训,邀请上级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授课,重点讲解制度适用范围、决策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制度要求;三是成立“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每月对党委会议题收集、上会研究、决议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每半年向镇党委、上级巡察办提交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从根本上杜绝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弹现象;四是组建了清洁队伍,分片包干,垃圾员早晚清理定时;五是镇综合执法队每周对4个村屯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2次“回头看”巡查;在村屯显眼位置张贴环保宣传标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政治担当。镇党委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与改进提升工作的契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将整改成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堵塞漏洞短板。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立足全镇发展大局,将巡察整改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围绕整改发现的短板弱项精准发力,破解发展难题,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4450010;邮政信箱:152442;电子信箱:656767066@qq.com。

中共庆安县柳河镇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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