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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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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于2017年印发后长期未更新,多名成员已调整岗位,联席会议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聚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更新成员单位,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全面研究调整《庆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成员单位抓落实。县畜牧总站牵头,报请县人民政府,将相关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共同谋划产业发展。

2.完善制度。由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并将《庆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各成员单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将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列入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庆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了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工作统筹发展,有力促进了县乡村屯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经由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8850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21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庆安县委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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