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及公共利益,我县依法确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开采庆安县呼兰河河道砂石资源,并为该公司依法办理登记8处《河道采砂许可证》。现将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公示如下:
一、河道采砂许可信息
1.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0
采砂总量:20.8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坐标
127.271389 46.886944 127.274149 46.887916
127.271151 46.887683
127.270176 46.887568
2.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1
采砂总量:2.4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坐标
127.331389 46.897778 127.332544 46.897831
127.331551 46.898501
127.333856 46.896697
3.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2
采砂总量:6.6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坐标
127.453333 46.948056 127.453326 46.948698
127.452164 46.946509
127.454825 46.949159
4.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3
采砂总量:4.3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坐标
127.493333 46.933889 127.493260 46.933085
127.495157 46.933849
127.493952 46.932956
5.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18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8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18号可采区坐标
127.547222 46.974722 127.549289 46.973973
127.546846 46.975402
127.549332 46.974646
6.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0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3.1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0号可采区坐标
127.595833 46.976667 127.598239 46.977411
127.596035 46.977190
127.596662 46.977740
7.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4.9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1号可采区坐标
127.612778 46.985833 127.619314 46.988410
127.612633 46.988027
127.613009 46.989628
8.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2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2号可采区坐标
127.621667 46.991944 127.622415 46.992735
127.620683 46.992076
127.622986 46.992728
二、河道采砂禁采信息
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全县2025年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1.禁采区范围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桥梁、过河电缆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二)除《黑龙江省呼兰河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年-2025年)》中明确的河流规定的可采区以外的河流段均为禁采区;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区。
2.、禁采期时段
(一)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主汛期。禁采期内庆安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为禁采范围。
(二)河道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期;
(四)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违反本公告,在禁采区、禁采期实施非法采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5-4322420。
庆安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