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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安县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情况的公示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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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及公共利益,我县依法确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开采庆安县呼兰河河道砂石资源,并为该公司依法办理登记8处《河道采砂许可证》。现将2025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及禁采信息公示如下:

一、河道采砂许可信息

1.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0

采砂总量:20.8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1号可采区坐标

127.271389  46.886944  127.274149  46.887916

127.271151  46.887683

127.270176  46.887568

2.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1

采砂总量:2.4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4号可采区坐标

127.331389  46.897778  127.332544  46.897831

127.331551  46.898501

127.333856  46.896697

3.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2

采砂总量:6.6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9号可采区坐标

127.453333  46.948056  127.453326  46.948698

127.452164  46.946509

127.454825  46.949159

4.砂场名称:呼兰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久胜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3

采砂总量:4.3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久胜段13号可采区坐标

127.493333  46.933889  127.493260  46.933085

127.495157  46.933849

127.493952  46.932956

5.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18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8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18号可采区坐标

127.547222  46.974722  127.549289  46.973973

127.546846  46.975402

127.549332  46.974646

6.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0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3.1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0号可采区坐标

127.595833  46.976667  127.598239  46.977411

127.596035  46.977190

127.596662  46.977740

7.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1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4.95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1号可采区坐标

127.612778  46.985833  127.619314  46.988410

127.612633  46.988027

127.613009  46.989628

8.砂场名称:呼兰河平安段22号可采区

砂场位置:庆安县平安镇

采砂企业:庆安县俞庆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D2312242025-0014

采砂总量:2.7万吨

许可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呼兰河平安段22号可采区坐标

127.621667  46.991944  127.622415  46.992735

127.620683  46.992076

127.622986  46.992728

二、河道采砂禁采信息

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全县2025年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1.禁采区范围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桥梁、过河电缆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二)除《黑龙江省呼兰河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年-2025年)》中明确的河流规定的可采区以外的河流段均为禁采区;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区。

2.、禁采期时段

(一)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主汛期。禁采期内庆安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为禁采范围。

(二)河道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汛情管理等需要,临时确定并公告的河道砂石禁采期;

(四)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违反本公告,在禁采区、禁采期实施非法采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5-4322420。

庆安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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