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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5年度庆安县丰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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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3日我局拟对2025年度庆安县丰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一、2025年度庆安县丰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庆安县丰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勤劳镇和发展乡

3、建设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化市庆安县勤劳镇和发展乡,项目起点坐标:E127度50分18.027秒,N47度4分15.490秒,终点坐标:E127度32分1.150秒,N46度58分52.808秒。本次工程不新增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8万亩。本项目不新增取水工程,灌溉用水依托现有取水口,丰田灌区现有2个取水口,水源类型均为地表水,取水地点为庆安县发展乡发明村王升屯和庆安县发展乡东兴屯,水源分别为呼兰河和依吉密河,不涉及地下水取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灌区标准化管理工程、量测水工程、信息化工程及相关公辅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92hm2,项目总投资69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1%。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土方开挖等作业妥善防护临时堆土,减少在大风的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注意调整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作业的时间,有效的避免扬尘的发生。水泥袋装存于水泥库内,其他骨料采取洒水保持湿润,并采取苫盖措施,物料输送采取密闭输送。混凝土拌合过程采用自带布袋收尘装置,有效减少拌合粉尘的产生。运输淤泥采用密闭槽车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防止漏水、漏泥以及气味飘散。同时,淤泥运输时间严格控制,选择好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交通繁忙时间,避免运输车辆在路上停留时间太长,将运输过程恶臭影响降低到最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车辆检修、维护、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在检修场布置集水沟,收集含油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配备油水分离器,1m3/h,每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各设置一个,共设置2个)油水分离后,油统一外运,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在施工生产生活区修建防渗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并定期清淘,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在各施工区修建沉淀池(2个),对基坑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然后回用于降尘用水。清淤污泥采用自然脱水工艺,在自然晾干过程中水产生淤泥排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沉淀池(2个,分别位于一干引渠、二干引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一干引渠、二干引渠;在混凝土施工集中的施工点修建沉淀池,对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运营期通过科学使用化肥、减少农用使用量、节水减污等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强灌区取水水质监测,在丰田渠首和王海渠首各布设一个水质监测点,监测灌溉水源依吉密河和呼兰河的水质,同时,加强灌区农田退水水质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减速慢行,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施工。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超标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降低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开挖弃渣用于临时道路填筑、临时场地平整等,剩下部分综合利用。设置2个排泥池,分别位于一干引渠、二干引渠清淤段,用于清淤污泥的脱水干化,脱水干化的污泥同弃土方一同综合利用。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外运,施工机械和车辆日常检修和维护均在汽车专业维修维护点进行,不在施工区内进行,无废机油产生;隔油池废油污(危废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0-08),直接在隔油池内抽出,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不进行暂存。

(5)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新增临时占地;尽量避免雨季施工,避免大规模水土流失;采取分段施工,每一段施工完成后尽快回填土方,恢复植被;工程建设施工期,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临时占地不占用林地等。工程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规范施工,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置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内,堆置区边坡比为1:1,平均堆高2.5m。施工期间,为避免临时堆置的表土产生流失,堆置区外表面采用密目网上盖,坡脚采用编制袋土埂拦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整地并进行撒播种草。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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