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制定规划、方案不严谨,照搬照抄。《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出现“到2025年耕地总规模达到1512亿亩”文字错误。明水县2022年制定实施的《明水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中多处出现“绥化县”“全市”字样,第52项任务及53项任务完全重复,第119项任务牵头部门为县级部门,责任部门却为省级部门。
二、整改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细要求”,倡导践行严细实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公文质量。
三、整改措施:
1.切实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精心谋划和部署工作,对待工作深思熟虑,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2.加强工作人员理论素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切实提高公文材料质量和水平。
3.明确文稿起草审核程序,确保文稿结构清晰严谨,文字简明扼要,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措施切实可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公文写作及审核相关工作,践行严细实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公文质量。
二是中共庆安县委组织部开展了2025年全县新任职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专题培训班、全县“公文筑基·调研拓思·AI赋能”比武练兵活动等,在培训课程中加入“如何提高公文写作能力”课程,着力提高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是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公文起草审核办法》,明确文稿起草审核程序,确保文稿结构清晰严谨,文字简明扼要,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措施切实可行。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庆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5-4330426,邮箱:qaxdczgb@163.com
八、受理地址:庆安县北环路16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庆安县委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