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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通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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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1日,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社会公开通报。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社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的整改方案》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清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社有企业经理、基层供销社主任为成员的中共庆安县县社系统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由县社党委统一领导有序推进。

县社党委书记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灵活采取措施,利用安排工作之际询问、听取汇报之时过问、召开会议研究、到股室查阅整改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党组成员积极与分管股室对接,按照《中共庆安县县社系统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县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认真撰写整改落实材料,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真实开展。

截止至4月1日,巡察反馈的5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长期坚持12个,未完成整改9个。

制定整改措施56个,其中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35个、计划集中整改期后完成9个、计划常态化坚持12个。已完成整改措施数47个,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35个,常态化坚持12个。

巡察移交的14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14件。

本单位新制定制度规定5个,即:保密工作制度、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乡镇供销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合作经营监管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修改完善制度规定1个,即:“三重一大”制度。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大局意识有待提升,落实上级部署还有差距。

1.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视不够,县社党委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未按照计划要求撰写研讨材料及列出问题检视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活动学习计划、撰写研讨材料并列出问题检视清单;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按照学习计划讲专题党课2次,2025年上半年3名班子成员已完成专题党课;三是定期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研讨材料和问题检视清单进行检查,督促其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欠缺,县社党委制定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未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自学计划、撰写研讨材料、列出问题检视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撰写研讨材料3份、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列出问题检视清单7份、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视问题77个;二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部署安排,定期开展学习教育。

(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党史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成员党史个人学习计划完全雷同;未坚持党史常态化学习教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次,2025年上半年4月份已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常态化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

2.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重视不够。

(4)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扎实。撰写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存在抄袭、雷同和不认真现象。县社党委三次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测试均未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召开党员大会对在撰写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存在抄袭、雷同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作了检讨。

(5)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研讨不到位。未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班子成员未开展宣讲活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活动,只有班子成员等3人撰写研讨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了详细的宣讲工作方案,明确宣讲内容、方式、时间和宣讲人员等,班子成员按照方案已开展宣讲活动,覆盖党员干部13人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研讨活动,撰写研讨材料9篇,并进行了交流发言,确保了学习效果。

3.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20次党委会议,只有6月28日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学习制度流于形式,2021年至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只是单一领学,未组织开展研讨和交流心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社系统方面重要论述不深入,2021、2022、2024年未召开会议进行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

(6)县社党委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如:2022年共召开20次党委会议,只有6月28日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委(党组)会议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已学习6次。

(7)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学习制度流于形式,2021年至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只是单一领学,未组织开展研讨和交流心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丰富学习形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2次。

(8)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社系统方面重要论述不深入,2021、2022、2024年未召开会议进行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4月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交流,确保学深悟透。

下步整改措施: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方面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题解读辅导,提高学习质量。

4.对上级供销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

(9)对上级供销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绥化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推动本级社修订规章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对基层社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盘活基层社存量资产等,现这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够有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成立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推动本级社修订规章制度1项,创新监管手段1项。

(1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工作无实质性进展。2024年7月16日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社牵头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供销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因受资金和场地限制,至巡察结束此项工作无实质性进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已积极对上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拟通过申请国债、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对现有的场地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合理规划利用,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更多的场地用于回收网络建设;二是制定详细的回收网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全雷同;宗教管理有缺失,2021年以来未对本单位、本领域干部职工开展宗教信仰排查工作。

(11)制定计划不细致。在调阅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档案时发现,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与2023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全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12)宗教管理有缺失。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以来未对本单位、本领域干部职工开展宗教信仰排查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本单位、本领域干部职工开展宗教信仰排查工作,排查36人,建立排查台账1份。

6.党管保密方面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没有针对保密工作研究、部署的相关会议记录。

(13)2021年以来没有针对保密工作研究、部署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5月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1项。

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4)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独生子女费无发放依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同志追缴。二是加强了财务监管,完善了相关发放流程和凭证管理

(15)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驻村第一书记保险费无经手人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涉及的费用凭证进行全面清查,并联系相关经手人补充了签字;二是建立费用报销审核制度,明确经手人签字为必要环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16)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物业费无发票,白条入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3月召开了财务工作培训会议,要求在财务报销环节需要专人负责对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坚决退回,从源头上杜绝白条入账等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7)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差旅费无公出文件,未实行公务卡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召开了财务工作培训会议,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若无特殊原因,不予报销;二是制定差旅费报销细则,明确报销流程和所需资料,杜绝无公出文件、无支出明细、无工作记录问题再次发生。

(18)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刷品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3月,组织财务及采购人员学习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采购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二)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8.县社系统信访量居高不下,解决养老金欠缴工作方法不多。

(19)巡察期间共接待信访举报共登记21人(次),同一问题重复访近百人,其中登记的上访问题中,群众来访12人(次),群众来电9人(次)。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已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对信访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已经处理信访问题4件。

下步整改措施:对欠缴养老金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清查资产,多措并举,通过资产变现等方式,按照欠款金额逐年按照比例返还职工垫付社保统筹款,逐步解决养老金欠缴问题。

(20)供销社下属企业把土地商服出租后租金未能及时收缴,职工要求收缴租金用以缴纳拖欠的养老保险费。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租金收缴工作方案,加大了租金收缴力度对拖欠租金的租户依法依规进行催缴,用于解决拖欠职工款项。

下步整改措施:组织专门人员对下属企业土地商服出租情况进行清查,核实租金收缴情况,将收缴的租金优先用于缴纳职工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向职工公开租金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9.债务巨大,积重难返。

(21)从县社自查情况看,县社部门欠外债,其中80%是欠缴职工养老金,整个县社工作主要侧重于变卖资产资源,解决职工养老保险金,且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排查资产底数,通过变卖资产、资源、对上争取资金、整合资产谋划项目等方式,逐步解决县社系统欠外债问题。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通过合理处置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增加收入,优先用于偿还职工养老保险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债务压力;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合作经营监管不力。

(22)2023年6月庆安县汇鑫供销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雅蔓经贸有限公司客商李丹怡合作成立庆延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县社占股51%,李丹怡出资占比49%,后有柳河镇农民到县社上访称已交预付款却没有得到化肥等生产物资,县社联系李丹怡后给3位村民退了预付款。县社在合作经营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对庆安县汇鑫供销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雅蔓经贸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完善合作协议和监管机制。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合作经营监管制度,已制定制度1项,加强对合作经营项目的全程监管;二是加强对合作方的细致审查,确保合作方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信誉。

(三)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堡垒作用发挥存在薄弱环节。

11.主体责任落的不实。

(2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1、2023、2024年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已召开会议1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1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

(24)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未对集体决策事项的执行建立长效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集体决策事项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在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在决策过程中最后表态。

13.党委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25)党委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本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监管不力,未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已建立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对本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做到早预防、早提醒。

下步整改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14.未把党建工作置于重要地位研究部署。

(26)县社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至今,县社党委未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已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已制定计划1份。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

1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27)机关党支部2021年至今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均未开展,支部委员会记录上体现的是党委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已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党小组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严格按照要求记录会议内容。

(28)除2021年第一季度和2023年三、四季度外,其他季度均未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组织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严格了会议程序,确保了会议质量;二是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了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9)2021年无党课记录,2022年只讲2次党课,部分党课讲稿未留存,参会人员本人未签字,均为记录人代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课讲稿的审核把关,已审核讲稿3份,确保讲稿质量,留存讲稿和参会人员签字记录。

16开展“双重组织生活会”有差距。

(30)2021—2023年民主生活会无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具体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召开2024年度县社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包括班子成员以及相关党务工作人员;二是集体审议把关,确保整改清单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能够有效指导后续的整改工作。

(31)2021年无召开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请示。2021—2022年无召开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2月严格按照组织规定程序请示召开了2024年度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规范有序召开。

(32)民主生活会开展的不扎实。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明确了会议流程,并在会议中设置专门环节,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整改效果不够明显,成果运用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1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33)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党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虚化等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县社党委立即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下步整改措施: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督促基层党支部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以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县社将保持态势不弱、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在落实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按照县委巡察办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深入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究。

(三)要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相关制度;加强县社社属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人事档案;严格按月收缴党费。

(四)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组的主体责任,深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持续深入反“四风”问题;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杜绝出现违规报账情况。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双谈话机制,在关键时间节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遏制发展势头,强化预防;加强内部管理、考核,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干部职工努力拼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4349009;电子邮箱:qaxcddcs@163.com

中共庆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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