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随意倾倒堆存问题突出。北林区速滑馆旁约2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长时间堆存。兰西县、庆安县、安达市城乡接合部、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区外等地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兰西县白家屯违规堆存建筑垃圾4立方米左右。
二、整改目标:完成场区外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同步落实覆盖、围挡等防护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场区外环境整洁、安全、合规。
三、整改措施:
1.覆盖防尘。对暂时无法清理或清理后仍需留存的土方、建筑垃圾,使用高密度防尘网进行全面覆盖,确保覆盖严密,防止扬尘污染。
2.围挡设置。在建筑垃圾堆放区域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挡,围挡材质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有效防止建筑垃圾外溢,同时起到隔离和警示作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通过清理与防护,场区外脏乱差现象彻底消除,违规堆放区域恢复整洁面貌,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周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获得周边居民一致好评。
2.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完成防护措施后,建筑垃圾滑落、坍塌风险归零,保障了周边居民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
3.长效管理机制成型。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区外环境管理提供了可靠保障,为后续项目规范化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5-4429699
八、受理地址:庆安县庆绥路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庆安县委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