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共计1376万元,下达文件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综)﹝2024﹞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综)[2024]227号)。
二、资助项目
我县主要用于人民公园提升健身步道建设项目、一中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西城区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执行情况
资金由财政部门下达给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拨付程序拨付资金。人民公园提升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内容包括:
拆除外环原有人行步道板4846平方米、边石4000米,新建4846平方米塑胶面层健身步道,安装4000延长米边石及23盏路灯;一中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升级庆安县第一中学运动场,改建田径场塑胶跑道面积3920平方米、田径场内七人制足球场面积1280平方米、场内排水沟设施200米、场地四周彩砖3066平方米;西城区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内容为总建筑面积845.96平方米,其中:设备用房(门卫室1)1栋,建筑面积415.92平方米;门卫室2(门库)1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2.84平方米;新建铁艺围墙320米,地面硬化3637平方米,绿化2710平方米,亮化灯具81套,消防外网400.50延长米,给水外网442延长米,污水外网320延长米,采暖外网432延长米以及景观工程1项。
四、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在资金用途、支付条件、支付计划等方面,均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支付,保障工程资金支付需求,确保了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庆安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