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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县直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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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工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县直机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县直机关工委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4年8月2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2024年8月29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县委书记仇文会发表了讲话,并对县直机关工委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核心任务,坚持职责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机关党组

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不深入。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经常、不深入,2022年只有一次党委会学习了二十大精神。与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结合的不够紧密,未体现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二是“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第一议题”坚持不够经常。2022年以来,有16次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4次会议学习内容不符合“第一议题”要求。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2021年未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22年至今理论中心组学习大多照本宣科、简单传达,集体研讨少,学习成效不明显。三是对县直机关理论学习指导缺失。2020年以来,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及主题教育期间,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未开展调研走访和工作指导,结合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及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的细化落实措施不足,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不够充分有力。四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只召开过一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识谋划不足,未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五是保密工作有欠缺。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未把保密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到岗到人。保密意识不强,措施不完善。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工作文件,涉密文件与非密文件未分开登记且混放管理,存在失泄密风险。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以来,仅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分工没有明确专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对党内监督政策规定的组织学习,干部对新规定新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二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未根据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与县直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县直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及发挥作用不理想,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没有充分发挥。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结合直属党组织实际状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按照工作分工进行分解落实,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一岗双责”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四是履行主业职责不够坚决。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及向县委反映和报告情况。未开展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工作。五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支出未取得原始凭证等问题。2021年现金支付矿泉水款0.16万元,4笔支出1.12万元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支付丧葬费20.31万元未附原始单据。2024年支付复印费0.38万元无原始发票。

(三)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引领和指导直属党组织作用不够明显。一是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制度只停留在文件上,未在具体工作中有效推动。对县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基层把握具体问题、具体情况不足,缺少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分析研究,未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二是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坚持不够经常,记录不规范,存在会议日期填写不全、参会人员非本人签字等现象。“4+N”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够,活动中未能体现出自选动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三是党建引领职能发挥不够充分。2020年以来未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培训。立足机关实际、打造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的举措不多,机关党建工作特色不够显著,统筹、规划、指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未充分发挥。在夯实新时期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上,距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完善。行政编制6名,目前只有3人在岗。无专人负责县直机关工会与共青团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不够有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开展不到位。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不到位。推动整改落实效果不够明显。对上届县委巡察整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落实质量不高,履行主责主业有缺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举措办法不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要深化理论学习。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断用党的理论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增强理想信念。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用党的理论、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发挥好带头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机关工委的凝聚力

和战斗力。

三要强化廉洁自律。要努力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修身慎行、清廉自律,以现实为警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严守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自觉性,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信念动摇、作风不实等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心系民众。

四要强化责任担当。要主动担当,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创新意识,认真解决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党建专责机构的职能作用,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健全切实管用、符合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要明确书记是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总要求,成立抓整改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整改日常工作。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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