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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庆安县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通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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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局、应急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和环境局、住建局等11个单位开展了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2024年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局、应急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和环境局、住建局等11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问题20条,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林草局党组及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林草局作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求其他各相关单位提高认识、积极整改,并及时召开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查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等系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真抓、实抓、抓出成效。

(一)认领问题整改任务

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我们局党组及时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传达文件和县领导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各自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所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对号入座”,认领了该各自承担和整改的工作实际问题,林草局党组牵头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由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对“三清单”中所列整改问题或现象一一认领,照单全收,并要求大家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寻求解决办法。

(二)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为了强化对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林草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各单位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抓,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与此同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庆安县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了详细部署,将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明确了整改目标,制定了整改措施。

(三)跟踪推进问题整改

对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问题或现象进行查摆分析、落实整改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效果情况、个人尽责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及时纠正、指导,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出差错、不误时限。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共计20个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

(1)在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上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发改振兴〔2022〕14号)要求进行了组织实施,提高认识,加强了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了其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并结合各自业务工作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三是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学在经常、抓在日常,并开展了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双组长制,完善领导体制,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完善了双组长制,明确责任和权力,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是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该规划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涵盖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三是层层执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应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进行了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压力层层传导,逐级落实职责;四是督促庆安县兴庆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庆安县自来水公司)编制了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备案。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绿色发展理念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对“大食物观”发展规划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保证了规划的落实和推进;二是除发改局外,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和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绿色发展理念,整章建制,久久为功,确保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学习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切实提高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意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彻底贯彻落实。

(4)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级“三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三长制”联动机制,加大了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监督指导、压力传导,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督促问题乡镇健全了“三长制”制度,组织学习“三长制”相关制度、文件,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县级“三长制”办公室督导各乡镇建立了“三长制”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对下辖各村级三长进行“三长制”考核工作,要求各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年终考核结果报送至县级“三长制”办公室;三是县级“三长制”办公室加大了联合巡查力度,完善内业材料,建立健全村、屯网格体系,落实村级林长制制度;四是完善了柳河湿地保护区基本标识,同时联合印发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秆作物的通知,各乡镇积极宣传引导农户调整种植作物种类;五是开展了2024年度春季治污清河行动,重点对城镇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河湖四乱、企业污水排放、小微水体等7个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个别单位工作态度不端正。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升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精心谋划和部署工作,对待工作深思熟虑,在做深做透调研的基础上,吃透下情,掌握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拘泥于过去的传统思路和模式,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二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理论素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鼓励文秘人员多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切实了提高公文材料质量和水平,并明确文稿起草审核程序,确保文稿结构清晰严谨,文字简明扼要,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措施切实可行;三是加大了巡田力度,落实巡田工作,对各乡村巡田工作情况全面进行了督查检查,并对平时巡查不认真、工作不深入应付了事的乡村级田长、网格员进行了通报。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缺位,职责履行不严格。

(6)森林管护和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招录和培养年轻的执法人员,补充了执法队伍的力量,优化护林员年龄结构,改善护林员老龄化问题,同时提供了培训机会,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改善了执法条件,配备了执法车辆,同时,通过罚没款补足了经费,并提供燃油等保障措施,按照规定对林场进行了常规巡查;三是加强了对林长制相关材料分类分级归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7)重点工程后续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对柳河农场恢复林地的监管力度,督促柳河农场对恢复林地成活率低的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制止套种大豆,同时,督促柳河农场按照规定引进苗木、良种;二是制定印发了《庆安县侵蚀沟治理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和职责,明确运行管护方式和预防监督职责,并对侵蚀沟治理工程进行了一次排查,协调有关单位对侵蚀沟插柳成活率低的进行补植,并和承建企业签订补植协议,成活率达不到建设质量要求的扣缴质保金用于植物措施补植;三是对同发村刘玉屯农道桥引桥部分与农田路衔接不上的部位进行了加宽和夯实处理,对同发村南城张屯生产路路边石头裸露问题,协调同发村进行了碾压平整,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督导乡镇落实、提高对散养户养殖粪污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意识,鼓励、指导散养户自行建设和利用简易“三防”设施,以养殖粪污肥料化为主推模式,推行种养结合发展,落实落靠养殖密集区“三防”粪污收集点建设和规范使用工作,联合祥安村所在乡镇抵达现场,对散养户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导散养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指导意见要求,自行完善了“简易三防”设施建设,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其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8)黑土地保护工作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共同建立了黑土剥离利用备案制,摸清需利用黑土数量;二是建立了黑土利用联系制度,合理确定黑土存放点;三是建立了黑土利用管护制度,建立黑土存储和进出台账、巡视记录,设立标牌,专人管护。

(9)水资源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取水许可证过期的柳河农场有限公司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并追缴所欠水资源费;二是对恒大粮油有限公司超出定额取水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同时,对中贵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两个企业的欠缴水资源费情况进行了核算并依法追缴;三是对全县用水企业近3年的水资源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对欠缴水资源费的企业进行依法追缴。

(10)采伐作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木材采伐设计书的审批流程管理,确保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审批时间、调查队等级、编号、签字、位置图、公章、采伐起止时间、株行距、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和乡镇审批领导签字等;二是建立了明确的审核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审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伐后检查验收,建立严格的伐后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在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进行专人负责伐后检查,记录采伐情况,并与设计书和相关规定进行对比,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情况进行整改和追究责任。

(11)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各乡镇及时捡拾。二是加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储点建设,做到安全科学收储。三是对祥安村散养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大了对养殖粪污整治的宣传和指导,帮助和指导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养殖粪污简易“三防”设施,并督促了乡镇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对发现问题村屯建设畜禽养殖粪污收集点,有效整治养殖粪污无序排放问题。

3.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程序不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

(1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整改单位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对涉及到国家投资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从工程前期工作、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大额资金使用及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需要召开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对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草签)中存在协议不完善问题,制定了《协议管理制度》,加强协议审核管理,提高协议条款的明确性和约束力,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3)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完善了审批程序,明确项目审批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签字、盖章,对于缺失的部分,及时补齐并进行了审核盖章,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庆安县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通过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核实,招标代理机构已对备案文件封面进行更改,完善了各项签字手续;三是要建立严格项目立项审批机制,加强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4)执法、执罚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法流程,相关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执罚流程指南,对业务文书书写、内业档案整理、调查取证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认真程度和业务水平;二是相关单位建立了案卷审核制度,对所有案卷卷宗进行梳理排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及时整改,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保证案卷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内部业务学习,对以往的法律文书进行了自纠自查,逐一梳理,认真查摆问题,举一反三。

(15)部分项目利用率不高造成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清洁能源使用宣传,逐步改变农户使用散煤习惯,并加大监管,促进了农户全面使用生物质炉具,加大技术改进,促进生物质燃料质量提升;二是对垃圾分拣中心运营单位下发了整改提示函,进行了日常督促,提高了乡镇垃圾分拣中心使用率;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垃圾分拣中心分拣记录台账,包括:分拣时间、垃圾种类、分拣人员信息,明确专人进行定期检查。

(1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相关单位强化制度执行,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培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先进行政府采购手续,再签订合同,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和追溯,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工程款支付流程、支付审查等进行明确,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必须经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拨付,确保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支付;三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四)“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巡察等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8)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元宝砖厂填埋区边界排水沟植被进行了治理清除畅通雨水排放;二是与建筑材料堆放业主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将建筑材料进行了转移同时恢复了垃圾填埋区原有样貌;三是加强了对元宝砖厂填埋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厂区内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及时修复清理相应设备设施。

(19)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作业单位稳步推进规划成果报批工作;二是制定了《庆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初步建立;三是去年5月23日,规划成果通过了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会,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3.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程序不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

(1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拖欠的欠款,已协调财政局加快推进还款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完善了2021年实施的欧根河(同乐段)应急度汛工程和呼兰河(致富段和勤劳段)加固堤工程支付手续票据,开具正式票据计入账目定如传票;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三是相关单位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增强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4.“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巡察等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0)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我县应急队伍人员进行了完善;二是已编制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本系统应急队伍进行了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进行了全流程监督;三是明确了专门的联络人员对接消防救援大队和蓝天救援队,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林草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问题不放,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到位。林草局党组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抓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人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转变作风、脚踏实地,抓细抓实、严抓严管,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扛起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问题逐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促进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时通报,跟踪问效,限期整改到位。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领导力度。整改责任人必须有明确的工作导向,让工作力量向问题整改聚焦,让干得好的受表彰奖励、干不好的受警示惩戒,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4323857;电子信箱:qaxcbdcz@163.com

中共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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