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监药公字〔2024〕006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依据《黑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验收标准(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现场检查,以下市场主体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现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5-4340303。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县文卫路(原庆安宾馆)。
邮编:152400。
附件:202405-25—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公告(1)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