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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打击针对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行为举报渠道的通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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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拟上市公司:

按照建立打击针对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行为的常态化机制的要求,现向拟上市公司公布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专门举报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对象

新闻违法的新闻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非法新闻活动的各类网络平台及公众号。

二、举报事项

上述媒体及自媒体侵害拟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新闻活动(如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68(黑龙江-绥化-庆安)

邮寄材料地址:庆安县人民法院民庭,邮编152400

四、温馨提示

(一)举报文字材料包括两部分:文本形式的详细说明以及线索报送表,其中关键信息为被举报人的新闻平台、所涉账号或人员、新闻标题与链接以及违法情况。

(二)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新闻媒体不法行为尽力保留和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

欢迎各拟上市公司积极举报媒体违法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我们将与拟上市公司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新闻舆论环境,切实维护拟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庆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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