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4〕417号)文件要求,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县乡村严格按照数据比对、资质审核、村级公示等程序,确认我县建档立卡脱贫学生(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6名中职在读、28名高职在读,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每人每学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1,500.00元。教育资助金共计51,000.00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专项衔接资金。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12317或0455-4320808
联 系 人:陈立明
受理单位:庆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庆安县农业农村局216室
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