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芝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谷文波、副主任孙合江、陈静、孙敏出席会议。副县长徐昆栋、县法院院长高玉阁、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志翔列席会议。

会议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对人事任免案进行表决,谷文波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庆安县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庆安县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关于《庆安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