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平顺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街道全面工作。
滕庆祥:平顺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街道行政工作,主抓财务工作。
罗玲:平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计生文卫科技、小区管理、城建、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霍长宝:平顺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负责武装、民政、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政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协调处理纠纷;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划生意、卫生服务、特困救助、住房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统计普查等工作;完成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的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相关服务,负责老年教育有关工作;完成其他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目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完成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指导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完成其他社区指导相关工作。
四、网格化服务中心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完成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五、党建服务中心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及党组织服务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完成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一、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办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5、领导和指导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6、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县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县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知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1、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街道办事处及街道党政办公室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修制了《平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庆安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定发放点平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的分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平顺街道办事处及其内设科室、下属社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得的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保密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本街道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分工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社区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章;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或者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街道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编制了《平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庆安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 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庆安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查阅。
3、公开时限
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提出申请
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庆安县平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附件中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利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本机关作为受理部门提交即可。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4)申请人向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街道党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5)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平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4)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平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庆安县解放北路56号平顺街道办事处二楼
邮政编码:1524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4554342913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